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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欺诈的风险提示

2024-12-27


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通知》(金规〔2024〕10号)文件要求,保险机构应将反欺诈宣传教育纳入消费者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欺诈的认识,增强消费者防范欺诈的意识和能力。

保险欺诈行为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及保险机构的利益,而且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破坏市场秩序,动摇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保护您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特提示您保险欺诈的风险,欢迎监督举报。

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保险欺诈的形式

保险欺诈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为过世的人投保骗取保险金;

2. 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3. 冒名顶替治疗骗取保险金;

4. 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等骗取保险金;

5. 先出险后投保骗取保险金;

6. 疾病出险谎称意外出险骗取保险金;

7. 夸大伤残等级骗取保险金;

8. 故意隐瞒病史,带病投保骗取保险金;

9. 投保时故意冒名体检、提供虚假的体检报告骗取保险金。

保险欺诈所需承担的责任

【刑事责任】

被判处保险诈骗罪,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行政责任】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民事责任】

根据不同情形,保险人可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根据《保险法》第一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防范保险欺诈 你我共监督

远离保险欺诈,保障你我权益。若发现我司相关保险金欺诈线索,欢迎举报:

电话举报:400-86-95666

电子邮件举报:qzjb@cmr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