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产品简称 | 爱无忧A款 |
产品名称 | 招商仁和爱无忧 A 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 |
公司文号 | 招商仁和寿〔2025〕57号 |
投保年龄 | 18-50周岁 |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180天 |
交费方式 | 趸交、5/10/15/20/30年交 |
保险期间 | 终身 |
产品特色
保障责任
投保案例
-
基础责任专注重疾保障
127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广
-
高发癌症额外保障
针对高发结节手术切术后再确诊对应恶性肿瘤重度可额外赔付
-
提供癌症早筛服务
参与癌症早筛,符合条件保障还能涨
-
可选癌症多次重疾多次保障再加强
可以自由选择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保险金和重疾多次给付保险金,加强保障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合同责任免除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具体保障内容以我司《招商仁和爱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及生效保险合同为准。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本主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我们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给付下列保险金:

基础部分: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特定“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
(三)“恶性肿瘤——重度”筛查互动保险金
(四)豁免保险费

可选部分:
(一)“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保险金
1.第一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2.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3.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
1.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2.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合同责任免除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具体保障内容以我司《招商仁和爱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及生效保险合同为准。

投保案例
案例假设
和先生为自己(30周岁)投保招商仁和爱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选择保障计划十一,交费期间为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年交保险费7932元,对应基本保险金额为3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和。假设案例如下:
保险金 | 领取人 | 给付金额 | 给付条件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和先生 | 30万x100%=30万元 | ①和先生在45周岁时进行了肺结节切除手术,且该次手术切除的肺结节不符合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范畴,在50周岁时初次确诊发生原发于肺部的“恶性肿瘤一重度”且分期达到了IV期的标准 ②和先生在保单生效日起前十个保单年度均完成了“恶性肿瘤--重度”特定筛查项目且当年度的筛查结果均达到正常标准在确诊时“恶性肿瘤--重度”筛查互动给付比例为50% |
豁免保险费 | 豁免本主险合同剩余各期应交纳的保险费 | ||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 | 和先生 | 30万x30%=9万元 | |
“恶性肿瘤-重度”筛查互动保险金 | 和先生 | 30万x50%=15万元 | |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和先生 | 30万x120%=36万元 | 自重大疾病“恶性肿瘤--重度”确诊日起满1年及以后,且我们已针对该重大疾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和先生被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和先生 | 30万x120%=36万元 | 自重大疾病“较重急性心肌梗死”确诊日起满一年及以后且我们已针对该重大疾病给付了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和先生被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严重慢性肾衰竭” |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主险合同现金价值降至零可选部分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责任继续有效,其他责任均终止。 |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合同责任免除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具体保障内容以我司《招商仁和爱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及生效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