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简称 | 爱无忧2.0A款 |
| 产品名称 | 招商仁和爱无忧2.0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 |
| 公司文号 | 招商仁和寿〔2025〕280号 |
| 投保年龄 | 18-50周岁 |
| 犹豫期 | 15天 |
| 交费方式 | 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
| 保险期间 | 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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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责任专注重疾保障
127种重大疾病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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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发癌症额外保障
肺/甲状腺/乳房结节切除后,且结节不是恶性肿瘤-重度,180天后手术对应器官确诊为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30%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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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筛查保障还能涨
每年完成筛查项目且符合正常标准,筛查互动给付比例增加5%(最高可增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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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责任灵活选择
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保障再加强、重大疾病多次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额外赔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附加投保人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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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服务
筛、管、诊、治、康一站式防癌管理,肿瘤风险管理全闭环
基础部分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本主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我们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给付下列保险金: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特定恶性肿瘤——重度关爱金
(三)恶性肿瘤——重度筛查互动保险金
(四)豁免保险费
可选部分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本主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我们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给付下列保险金:
(一)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保险金
1.第一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2.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3.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
1.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2.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投保案例
案例假设
和先生为自己(30周岁)投保《招商仁和爱无忧2.0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选择保障计划十一,即基本部分、可选部分的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可选部分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和。具体保障方案如下:
基本保额:30万
交费方式:20年交
保障期限:终身
保费:9225元/年
①和先生在45周岁时进行了肺结节切除手术,且该次手术切除的肺结节不符合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范畴,在50周岁时初次确诊原发于肺部的“恶性肿瘤——重度”且分期达到了IV期的标准。 ②和先生在保单生效日起前十个保单年度每年均完成了“恶性肿瘤——重度”特定筛查项目且当年度的首次筛查结果均达到正常标准,在确诊时“恶性肿瘤一重度”筛查互动给付比例为50%。他将获赔:
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x100%=30万元
豁免本主险合同剩余各期应交纳的保险费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30万x30%=9万元
“恶性肿瘤-重度”筛查互动保险金:30万x50%=15万元
自重大疾病“恶性肿瘤——重度”确诊日起满 1年及以后,且我们已针对该重大疾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和先生被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 合同中的重大疾病“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他将获赔: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30 万×120%=36 万元
自重大疾病“较重急性心肌梗死”确诊日起满 1年及以后,且我们已针对该重大疾病给付了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和先生被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严重慢性肾衰竭”,他将获赔: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0 万×120%=36 万元
赔付总计:和先生累计获得赔付 126万元